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兼任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3]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不超六年[13]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会议资料提供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5] 独立意见与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应满足规定最低要求[30] 知情权与津贴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公司应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安纳达: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