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履职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津贴与费用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知情权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2]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法律责任 - 董事法律责任适用于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对独立意见担责[26] - 公司或相关人员违规担责[26]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取消和收回特定情形独立董事津贴并披露[26] - “以上”“至少”含本数,“高于”不含本数[28] - 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细则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8] - 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