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