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换届文件资料及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上 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有曾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古 群 李 潇 王天广 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 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