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