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 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 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积极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