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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拓邦股份拓邦股份(SZ:002139)2023-12-01 20: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拓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 立董事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 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