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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贤丰控股贤丰控股(SZ:002141)2023-09-13 16:41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履职期间依法规范运作,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 选举。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同意董事会提名韩桃子女士、丁晨先生、张扬羽女士、谢文彬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肖世练先生、邓延昌先生、 梁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含三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任何处分,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