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贤丰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建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表决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该表决做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 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表决。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