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4年4月)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一)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 合同等; (二)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 出商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等。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下同)的可回收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四条 公司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减值,应当进行减值 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