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 不超过 10 亿元,不低于 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75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2,317,7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935%, 最高成交价为 5.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11,942,509.6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 金额下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O4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