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2003年1月15日,发起人认购股份分别为5726.6万股、2503.6万股等[21] - 2004年2月23日,总股本增至16500万股[22] - 2006年5月13日,总股本增至33000万股[22] - 2007年7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总股本增至40000万股[23] - 2008年3月21日,总股本增至80000万股[23] - 2009年8月7日,非公开发行9600万股,总股本增至89600万股[23] - 2010年4月13日,总股本增至143360万股[24] - 2011年4月8日,总股本增至186368万股[24] - 2012 - 2014年,总股本分别增至187179.97万股、188234.28万股、189649.7943万股[24] - 2015年,总股本增至434816.3851万股[25] 股权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按规定处理[47]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9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0]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1]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占用即冻结”,不能现金清偿则变现股权偿还[40] - 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清偿,董事会应在到期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冻结股份偿还资产[4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3]
荣盛发展: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