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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斗星通北斗星通(SZ:002151)2023-12-10 16:3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材料进 行认真审阅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并公示后,同意公司将其提交 2024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