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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斗星通北斗星通(SZ:002151)2024-03-27 18:1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范围内 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