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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程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惠程科技惠程科技(SZ:002168)2023-12-08 20:40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自其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之时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