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 关职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单独或合并持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