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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健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澳洋健康澳洋健康(SZ:002172)2024-04-26 18:21

会议召开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董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时限限制[3] - 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独董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 - 需半数以上独董出席方可举行[4] 参会要求 - 独董不能亲自出席应书面委托并提交授权委托书[6]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9]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7]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董签字确认,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9] 其他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0][11] - 出席会议独董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