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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御银股份御银股份(SZ:002177)2023-12-13 19:13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会议相关时间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3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定确定主持人[36][37] - 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现场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主持人[38]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作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33] 表决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47] - 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有额外要求[50] - 关联事项表决有特殊规定,关联股东需回避[42][5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6][6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3] - 公司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73]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72]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