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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御银股份御银股份(SZ:002177)2023-12-13 19:1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提名后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4] - 例会提前七天、临时会议提前两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会议规则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工作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出具报告[9] 任期与细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