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决定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 2023年12月14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同日控股股东杨文江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其持股16.11%[7] - 2023年12月15日取消原拟审议的提案编码2.00议案[9] - 2023年12月16日刊登《股东大会补充通知》[9] - 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10]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34,219股,占比3.2100%[11]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142,669股,占比13.2874%[12] - 中小投资者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5,314股,占比0.3856%[12] - 出席股东人数共计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576,888股,占比16.4974%[12] 议案表决 - 补选朱维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124,864,777股,占比99.4329%,中小投资者同意2,223,203股,占比75.7399%[17] -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124,985,477股,占比99.5290%,中小投资者同意2,343,903股,占比79.8519%[18] - 各议案反对票中,股东反对股数在646,611 - 825,911股之间,占比在0.5149% - 0.6577%之间;中小投资者反对股数在646,611 - 705,211股之间,占比在22.0287% - 28.1371%之间[27][29][30][31][32][33] - 各议案弃权票均为68,300股,股东弃权占比均为0.0544%,中小投资者弃权占比均为2.3268%[27][29][30][31][32][33] 合法性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14]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表决方式[15]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4]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35]
御银股份: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