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行为,加强担保管理,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子公司以第三 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借款、发行债券等融 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如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 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科学决策 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只对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 债能力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且应当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 担保。 第五条 严禁对公司外无股权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严禁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