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亚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 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关 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 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