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对于《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科创接力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2、对于《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钱元美女士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3、对于《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