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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
宏达新材宏达新材(SZ:002211)2024-09-09 21:41

权益变动 - 江苏伟伦将68,190,619股(占总股本15.77%)转让给朱恩伟,29,220,000股(占总股本6.76%)转让给李启军[12] -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29,072,795股,占29.85%[19][25] - 本次权益变动后,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99,852,795股,占23.09%[26][28][29]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恩伟[33] 股份转让价款 - 朱恩伟与江苏伟伦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50,360,314.90元,每股转让价2.205元,过户登记完成后36个月内支付[31] - 李启军与江苏伟伦股份转让总价款为64,430,100.00元,每股转让价2.205元,过户登记完成后3天内支付400万元,剩余36个月内支付完毕[32]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计划[22]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暂无未来12个月对宏达新材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重大调整或整合明确计划[39] - 暂无对宏达新材资产和业务出售、合并等重组计划[40] - 暂无对宏达新材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调整计划[41] - 暂无对宏达新材公司章程修改计划[42] 其他情况 - 朱恩伟控制多家公司,包括江苏伟伦、北京城市之光等[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合法且不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36] -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独立经营无实质影响[48] - 朱恩伟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4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不会增加关联交易[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