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