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第 1 号》")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2、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