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融信")委托,作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洋天 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2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