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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大立科技大立科技(SZ:002214)2023-10-30 18:4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