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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鱼跃医疗鱼跃医疗(SZ:002223)2024-05-17 20:44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928,359股,占比49.9927%[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99,751,524股,占比99.7651%[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99,751,524股,占比99.7651%[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499,722,724股,占比99.7593%[7]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99,751,524股,占比99.7651%[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499,880,624股,占比99.7908%[9]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495,052,321股,占比98.8270%[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同意72,969,897股,占比98.4529%[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同意499,781,724股,占比99.7711%[11] 会议时间及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下午13: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13] - 律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告材料报送并公告[14]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