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一百八十日单独/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8] 股份发行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1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关联交易 - 关联自然人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30万元(含)但小于3000万元(含),关联法人交易总额超300万元(含)但小于3000万元(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低于5%,由董事会决定[14] 对外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9]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方式进行[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2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1]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1]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1]
奥特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