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提前3日通知[13] - 所作决议经两名以上委员同意有效[18] 会议相关规定 - 现场举手表决,通讯签字表决[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24] - 委员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可书面说明不同意见[25] 信息披露与档案保存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8]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相悖时按后者修订[3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