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132 号),公司获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13,119.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 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 关的发行费用 3,00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996.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 投资者权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