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148,032,681元[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银冶炼、电解铜等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建设等多项业务[10] 股权结构 -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8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410%[12] - 王信恩持有78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0.863%[12] - 烟台明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963%[12] - 高正林、王家好、张吉学、孙立禄均持有265万股,各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91%[12]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 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六人)等六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应在收到提议后2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4] -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原则上每三年现金分红一次,每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107] 其他 - 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从企业管理费用列支[9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1][122]
恒邦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