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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恒邦股份恒邦股份(SZ:002237)2024-05-16 18:41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5] - 2024年4月26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刊登日距会议召开日达15日[5] - 2024年5月16日14:30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8,007,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022%[7]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持有公司股份618,996,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173%[8]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11,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49%[9]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87,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1%[10] 议案表决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627,340,485股,占比99.8937%;反对667,300股,占比0.1063%[13]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627,289,485股,占比99.8856%;反对718,300股,占比0.1144%[1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619,386,966股,占比98.6273%;反对8,620,819股,占比1.3727%[16] 会议结论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 - 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