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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盛新锂能盛新锂能(SZ:002240)2023-10-29 15:42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盛新锂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三、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此页无正文,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