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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盛新锂能盛新锂能(SZ:002240)2023-12-12 18:5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成员是否按照本 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其中 1 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