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盛新锂能盛新锂能(SZ:002240)2024-08-23 18:37

交易规范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3] - 董事、监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相关人员不因获知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5] 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7] - 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7] 违规处理 - 董事、监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8] 股份转让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10] 增持披露 - 董事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的,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1] 信息申报 - 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在新任任职通过后等时点或期间内委托董事会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交易流程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情况[1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报告[14] 减持规定 - 减持本公司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增持期限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相关主体要承诺在期限内完成增持[16] 进展公告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16] 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 董事等当年未转让的可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离婚股份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2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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