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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化股份北化股份(SZ:002246)2023-08-28 19:18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问了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 2023 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 意见。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 相关金融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永利、张军、胡获、吕先锫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 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 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财务公司 2023 年上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