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问了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防化装备研究院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所列事项 为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行为有利于防化装备研究院正常经营,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永利、张军、胡获、吕先锫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