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发行 - 公司于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2]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 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提起诉讼[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董事相关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7]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 股份收购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对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做出决议[9]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并在会议说明[1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报告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3] 监事会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 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5]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34] - 公积金弥补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再用资本公积金[35]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36] - 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3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执行[37] 章程与清算 - 公司有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情形,可修改章程存续[38] - 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9] -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职或故意、重大过失致公司或债权人损失应担责[39]
聚力文化:公司章程修订说明(2024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