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SZ:002249)2024-08-05 20: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0年10月23日成立,2008年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同年在深交所上市,代码002249[5][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40,251.0881万元人民币[7]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公司通过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9] - 激励对象为外籍及海外子公司中国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共48人[10][12] - 拟授予股票增值权数量为29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12%[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8] - 股票增值权分三次行权,等待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20][22] - 行权价格为每股4.61元,与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同[25]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8]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8]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28] 个人考核与行权比例 - 个人考核等级B-良好行权比例为100%,D-待改进行权比例为80%,E-不合格行权比例为0%[30] 流程与合规 - 2024年7 - 8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9][40] - 激励对象名单需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2][41] - 股东大会对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程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激励计划[7][47][50] - 激励计划以现金支付差额作为激励额度,不存在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46][47][50][51]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合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