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由大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5] - 2008年5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3200万股新股获核准并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8189.0216万元人民币[8] 员工持股计划 - 2023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9]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核心人员[9]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1860万元,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11] - 以1860万元和7月11日收盘价测算,可买约327万股,占股本0.14%[13] - 购买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不超10%,任一持有人获股不超1%[13] - 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14][21]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同意并审议可延长[14][21] - 2023年7月11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4] - 员工持股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