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37984837元人民币[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37984837股,每股面值一元,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以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增加资本时,股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增股份[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公司决策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高于20%的贷款[44]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4]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董事会审议批准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衍生品关联交易除外)[108] - 总经理可批准300万元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衍生品关联交易除外)[125] 会议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 其他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94][124][13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168][169]
上海莱士:《公司章程》(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