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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川润股份川润股份(SZ:002272)2023-12-14 18:3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活动 的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货币资金的安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川 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办 法。 本办法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 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 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证券投资,适用本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适用 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系指参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