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SZ:002282)2024-08-19 16:5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9种情形下不得转让公司股份[7] - 董监高4种期间不得买卖股票[8][9] - 董事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8] - 董事等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20]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5种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公告[15] -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收购管理办法》执行[15] - 董事等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增持减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2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预披露计划[2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等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9]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9] - 公司追究违规董监高责任方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等[28] - 董监高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8]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8] - 因内幕交易等触犯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部分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后续法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程序相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