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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辉煌科技辉煌科技(SZ:002296)2024-04-18 21: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4] 报告与实施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 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