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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297博云新材(002297)2024-04-02 18:2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