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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太阳电缆太阳电缆(SZ:002300)2024-04-10 20:1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8]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议[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9]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满足条件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一时间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满足条件可调剂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额度50%[10][11] 担保申请流程 - 申请担保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5] - 担保申请书应包含申请担保人基本情况、主债务情况等内容[16] - 申请担保人提交申请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16] - 财务部对申请担保人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担保审批与合同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20] - 董事会对有主体资格不合法等情形的申请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21]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24] - 担保合同订立时由总裁组织相关人员审查,重大合同征询顾问意见[24] - 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24]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保管担保相关文件资料,建立台账管理并监测风险[25] - 担保债务到期后,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偿债并采取补救措施[2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财务部应提请公司申报等[27]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部门应在首个工作日向总裁和财务部门报告[27] - 总裁每季度就对外担保实施情况向董事会作书面报告[27] - 审计监察部每季度末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核查[27]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等材料[27]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规定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7]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董秘记录会议表决情况[2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