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_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 其中 11.9 亿元拟用于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G3 京台高速公 路复线),5.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由发行人持 股 98.50%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施,少数股 东无同比例出资或提供借款的计划。募投项目拟投资的金额为 55.25 亿元,除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外,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由发 行人自筹资金补足。根据申报文件,募投项目收入包括车辆通行 费收入、路衍经济收入两部分,其中车辆通行费收入根据交通车 流量数据测算,单一车型预测通行费年收入=预测车型流量项目 收费理财约定通行费标准*年收费天数,车辆通行费收入每年金 额为各个车型之和。交通量预测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