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1601.24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7914.797万股的4.22%[4][30]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单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未超1.00%[5]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1元/份[5][4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5][33]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87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不含独董、监事等[6][24]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7] - 授权日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34]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5] - 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可行权,部分期间不得行权[36] - 股票期权行权分两个行权期,各占50%[3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15%[47]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30%[47] - 公司2023年、2022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9.71%、 - 15.71%、 - 13.12%[52] 费用摊销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601.24万份,需摊销总费用1338.04万元,2024年摊销328.40万元,2025年摊销774.41万元,2026年摊销235.23万元[64] 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6] - 缩股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7] - 配股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8] - 派息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且P>1[5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进行变更,不得包括导致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73] -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74] - 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82]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82]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行权条件,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行权激励对象需返还权益[83] 激励对象离职处理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原因不续约、退休等离职,已获准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的作废注销[84]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解聘等离职,已获准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的作废注销[84]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纳入行权条件[85]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准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的作废注销[8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股票期权由继承人代为持有,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纳入行权条件[86]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准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继承人在规定期限内行权,未获准的作废注销[86]
理工能科: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